• 08-25
    2021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沪府办〔2021〕10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上海市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实施计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2月4日上海市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实施计划(2021—2025年)  为加快本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根据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等,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发展目标  统筹自主创新与开放合作,统筹推广应用与设施配套,统筹生产发展与回收利用,统筹政府支持与企业投入,到2025年:  (一)产业规模国内领先。本地新能源汽车年产量超过120万辆;新能源汽车产值突破3500亿元,占全市汽车制造业产值35%以上。  (二)核心技术攻关取得重大突破。动力电池与管理系统、燃料电池、驱动电机与电力电子等关键零部件研发制造达到国际领先水平。车规级芯片、车用操作系统、新型电子电气架构等网联化与智能化核心技术取得重大进展,形成完整供应链。  (三)绿色交通能源体系加速实现。个人新增购置车辆中纯电动汽车占比超过50%。公交汽车、巡游出租车、党政机关公务车辆、中心城区载货汽车、邮政用车全面使用新能源汽车,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环卫车辆新能源汽车占比超过80%,网约出租车新能源汽车占比超过50%,重型载货车辆、工程车辆新能源汽车渗透率明显提升。燃料电池汽车应用总量突破1万辆。  (四)网联化智能化应用能力明显提升。有条件自动驾驶的智能汽车实现规模化生产,高度自动驾驶的智能汽车实现限定区域和特定场景商业化应用,智能交通系统相关设施建设取得积极进展,高精度时空基准服务网络实现全覆盖。  (五)基础设施配套持续优化。充换电技术水平大幅提升,设施布局持续优化,智能化、信息化运营体系基本建成。充换电设施规模、运营质量和服务便利性显著提高。建成并投入使用各类加氢站超过70座,实现重点应用区域全覆盖。  (六)政策体系不断完善。新能源汽车应用、加氢及充换电相关标准和监管体系基本成熟。智能汽车测试、示范应用、商业运营相关标准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二、重点工作  (一)加强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持续提升产业基础能力  1.强化整车集成技术创新。优先发展纯电动汽车,支持本市整车制造企业优化生产布局,增加高端纯电动车型供给。健全燃料电池汽车全产业链生态,打通车用氢气供应瓶颈,大幅降低制造和使用成本,培育多层次、广覆盖的燃料电池汽车应用场景。(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  2.构建关键零部件技术和产品供给体系。加快动力电池技术突破,布局固态电池等新一代产品研发和产业化。推动高功率密度驱动电机及控制系统向系统集成化、结构轻量化、控制智能化方向发展。推动燃料电池汽车关键技术、基础材料、核心工艺突破,燃料电池系统可靠性和使用寿命明显提升。(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  3.加大智能汽车核心技术攻关力度。支持相关企业跨领域联合开展车用操作系统、车规级芯片、智能计算平台技术攻关,探索设立国家级车用操作系统创新中心。支持视觉识别系统、线控底盘系统、传感器、云控平台、高精度地图、专用测试评价设备、路侧智能感知系统等核心技术攻关和首台套突破。紧扣新型电子电气架构等前瞻基础技术研发,支持开展相关领域计量测试技术方法研究和标准体系建设。(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市场监管局)  4.推动车用氢气供应体系有序建设。优先支持可再生能源制氢技术应用,用好工业副产氢资源,保障车用氢气可持续供应。支持管道输氢试点,开展高压气态、深冷气态、低温液态、固态等多种形式氢气储运技术应用,大幅降低氢气储运成本。支持加氢装备制造,推动储氢瓶阀设备材料研发制造。(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  (二)打造布局合理、层次分明、互融共生的产业生态  1.支持生态主导型企业发展。支持上汽集团发展新能源汽车,至2025年,自主品牌乘用车新能源车型销售占比超过30%,集团新能源汽车销售占比超过20%,实现核心技术自主可控,综合实力国内领先。鼓励国内外技术领先、实力雄厚的企业在沪投资建设整车制造、研发项目。(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上汽集团)  2.布局一批零部件“独角兽”企业。加大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领域精准招商力度,支持本市企业积极开展国内外并购,实现产业链补强。加大国资国企改革力度,扩大股权激励试点,支持核心团队持股,推动一批优质企业分拆上市。通过“引入一批、培育一批、重组一批”,打造若干销售规模达到百亿级的“独角兽”企业,形成完整产业生态。(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国资委、市商务委、市金融工作局)  3.打造多层次产业集群。安亭地区重点在新能源汽车核心技术研发、关键零部件产业化、示范应用方面取得突破,建成集研发、制造、检测、应用、文旅、会展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基地。临港新片区加快全产业链布局,持续扩大高端新能源汽车生产能力,推动整车出口,形成技术优势明显、对外开放程度高、国际影响力大的创新制造基地。金桥及张江地区发挥集成电路、人工智能、软件、通信设备产业优势,在视觉识别、车用操作系统、车规级芯片等领域加快布局。围绕新能源汽车发展,支持打造一批特色产业园区,形成生态互补的差异化发展格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相关区政府、有关开发区管委会)  4.推动行业和区域合作开放。支持龙头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组建新能源汽车行业联盟(协会)。推动长三角燃料电池汽车和智能汽车一体化发展,统筹基础设施布局,实现制度、标准、成果互认,构建由龙头企业牵引的产业链分工协作体系。(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  (三)构建绿色交通能源体系,推动新能源汽车与交通融合发展  1.优化个人使用新能源汽车支持政策。完善新能源汽车专用牌照支持政策,自2023年起,对消费者购买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不再发放新能源汽车专用牌照额度。探索在新能源汽车使用环节给予适当支持。消费者将燃油车置换为新能源汽车的,允许其保留持有的非营业性客车额度。(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委、市经济信息化委)  2.推进公共领域用车全面电动化。研究巡游出租车更新新能源车型鼓励政策,公交车、巡游出租车新增或更新车辆原则上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环卫、邮政等公共领域,以及租赁汽车、市内包车有适配车型的,新增或更新车辆原则上全部使用纯电动汽车或燃料电池汽车,用于应急保障等特殊场景,且确无适配车型的,应当以负面清单形式列明。完善货运车辆营运额度和市区通行证管理制度,逐步实现市区通行证仅对纯电动或燃料电池货运车发放。(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机管局、市绿化市容局、市商务委、市邮政管理局)  3.积极扩大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支持燃料电池汽车在具备条件的郊区公交,重型载货、冷链运输、环卫、非道路移动车辆等领域示范应用,推动在机场、港口、铁路等交通枢纽实施一批示范应用项目。在不增加公交运营企业负担前提下,积极推动燃料电池公交汽车示范应用,总量不少于 50辆。(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交通委、市绿化市容局、相关区政府)  4.加快打造智能汽车应用场景。推进高度自动驾驶(L3+以上)示范区建设,打造国家级智能汽车创新发展平台。显著降低自动驾驶测试综合成本,大幅增加测试道路里程,探索在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停车场等不同类型和风险等级区域开展测试。探索智能汽车在接驳公交、物流、环卫清扫等特定行业,以及园区、景区、机场、火车站、港口、停车场等特定区域的商业化应用。加快推动自动驾驶集装箱卡车、自动驾驶出行服务、高架道路无人清扫车、停车场自主泊车等典型场景示范项目落地。(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交通委、市公安局)  (四)完善基础设施体系,落实新型基础设施配套保障  1.完善经营性充换电网络布局。滚动编制充换电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并加强与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鼓励集中式充电站、出租车充电示范站建设,严格落实新建停车场充电桩配建要求,提高直流快充桩占比。充分利用公园、绿地、宾馆、医院、商场、P+R停车场、公共及道路停车场、高架道路下方用地等资源,布局经营性充电设施。鼓励商场、商务楼宇物业经营主体减免充电车辆停车费,通过对占用充电车位的燃油车提高收费标准等方式,缓解“油车占位”矛盾。鼓励存量公共充电桩改建为直流快充桩,力争新建或改建快充桩1万根。完善换电设施报建管理制度,对符合条件的换电运营给予补贴。推动有条件的公交停车场内充电设施对外开放。强化公共充换电设施市级平台功能,并接入一网通办,整合信息资源,逐步实现统一查询、支付。(市交通委、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资源局)  2.落实居住社区充电设施配建要求。积极推广智能有序慢充为主、应急快充为辅的社区充电模式。完善新建社区充电设施建设标准,严格落实配建要求。加快充电示范社区建设,鼓励老旧社区探索多车一桩、临近车位共享等模式。加大社区电力接入保障力度,减免电力增容费用,社区具备安装充电设施条件的,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以非正当理由进行阻碍。(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规划资源局、市交通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电力公司)  3.推动加氢基础设施建设。出台加氢站布局专项规划,制定建设审批管理办法。在安全可控前提下,支持符合条件的加油(气)站改建为油(气)氢合建站,鼓励70MPa加氢站布局。支持利用物流园区、港口、工业园区内存量土地新建加氢站。(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规划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  4.推进智能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一批自动驾驶“新基建”工程,推进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识、交通管理及信息发布系统等实施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实施一批智慧道路建设工程,构建集感知、通信、计算等能力于一体的城市级智慧化道路基础设施环境。(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市无线电管理局)  5.加速公共数据资源开放。推动交通信号灯、高清视频监控等数据资源开放,探索建设智能汽车“云网”平台,支持开展车路协同测试及规模化示范应用。落实V2X专用频谱开放。争取高精地图开放试点。(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市无线电管理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规划资源局)  (五)健全制度体系,支持产业创新  1.完善新能源汽车全过程管理规范。完善动力电池溯源机制,落实汽车生产厂商和动力电池供应商主体责任。提出新能源汽车维修保养检测、金融保险、事故理赔、残值认定等标准规范。完善车用氢气制、储、运、加注环节标准规范。提出新能源汽车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措施行为标准规范。积极推广北斗导航在巡游出租车计量计价等领域应用。(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局、市交通委、市商务委)  2.优化智能汽车创新应用法制环境。探索自动驾驶法规豁免申请机制,对测试及商业化应用过程中触及到的现行法规关键约束,研究一揽子解决方案,争取国家相关部委支持。研究自动驾驶交通违法处理及事故责任判定办法,探索相关保险创新机制。支持无安全员测试等创新举措在有条件的区域开展试点,形成管理经验后有序推广。(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司法局、市金融工作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  统筹新能源汽车发展相关工作,成立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工作推进专班,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综合协调,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产业发展,市交通委负责牵头推进公共领域示范运行保障,科技、商务、住房城乡建设管理、规划资源、公安、财政、国资、邮政管理、绿化市容、应急、市场监管、机关事务管理、金融等相关部门及有关区政府各负其责,协同推进相关重点工作。重要工作事项报请市领导专题协调。(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交通委)  (二)推动政策聚焦  聚焦规划、土地、财税、金融政策,支持新能源汽车特色园区和重点项目建设。加大战略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计划等专项资金支持力度,引导企业通过“揭榜挂帅”方式加快核心技术攻关,推动关键零部件产业化和新技术应用。探索设立新能源汽车发展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新能源汽车重大技术攻关、区域示范、国企改革等项目。支持加氢站、充换电设施、智能路侧设施和重大功能性平台项目纳入“新基建”示范,在财税、低息贷款等方面给予支持。用足用好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扶持政策,临港新片区内新能源汽车领域相关企业,从事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关键领域核心环节相关产品(技术)业务,并开展实质性生产或研发活动,自设立之日起5年内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出台支持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对车辆示范运行、关键零部件应用、加氢站建设及运营等给予补贴。(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委)  (三)落实人才激励  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领域国内外优秀人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直接落户、人才奖励等支持。加快落实企业薪酬制度改革,完善人才创新容错、企业考核激励机制。(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国资委)
  • 08-25
    2021

    上海发布《电动智能充电桩智能充电及互动响应》技术标准

    3月16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了《电动汽车智能充电桩智能充电及互动响应技术要求》地方标准。该标准由市经济信息化委提出,上海市新能源汽车及应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牵头,国网上海电力公司和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起草。  根据《上海市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2年)》《上海市促进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互联互通有序发展暂行办法》《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上海市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实施计划(2021-2025年)》等相关政策的规定,上海市将在“十四五”期间,率先开展建设不少于10万个满足智能化技术要求和安全标准的智能充电桩。为支撑该政策落地,从2020年下半年开始,市市场监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和市发改委等相关主管部门积极互动和协调,组织和安排相关权威技术机构和主流企业,在最短时间内、按规定流程、高质量完成了该标准的起草、审查、发布工作。  该标准是国内首个针对智能充电桩明确具体技术要求的技术标准,明确了智能充电桩智能充电及互动响应的适用场景、设备电气及信息安全、智能充电功能、桩联网互动响应要求及平台交互技术要求,适用于需要调节电动汽车供电设备充电功率的智能交流充电桩和智能非车载充电机(直流充电桩)。  该标准的发布实施,为本市“新基建”重要内容之一——“新终端”建设行动落地提供了标准依据,对本市“十四五”期间实现电网和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协调有序和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该标准在优化本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布局、规范居民区智能化充电设施建设、保障新能源汽车车主充电安全,降低大规模充电对电网负荷的不利影响等方面也将起到重要作用。
  • 08-25
    2021

    我国加快新能源车及充电站(桩)发展的政策研究

    政策的扶持是新能源汽车得以迅速发展的重要因素,其中,财税政策是政府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化发展的主要政策手段。在财政政策方面,对新能源汽车企业的研发活动进行资助,对于新能源汽车消费者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加大政府对于新能源汽车的强制性采购,形成消费示范效应,扶持新能源汽车的示范运行等;在税收政策方面,对新能源汽车及相关零部件企业给予减免税优惠,降低其生产成本,对消费者给予一定的购置税减让,降低购买成本。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2014年12月,国家及地方共出台新能源汽车相关政策152项,其中国家出台17项,北京、上海等省市出台135项。截止到2015年10月,国家及地方共出台新能源汽车相关政策83项,其中国家出台10项,地方出台73项。一、对新能源汽车的财政补贴政策日前,国家财政部发布了《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指出在2016-2020年,对消费者购买的进入国家新能源车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继续给予购车补贴。本次通知与2013-2015年新能源车补贴政策相比,对补助范围内的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做了新的规定,其中纯电动乘用车的续驶里程由大于等于80km提升至100km,同时在行驶速度方面,纯电动乘用车30分钟最高车速应不低于100km/h。此外,在补贴标准方面,2016年新能源乘用车补贴金额在2.50-20.00万元,其中电动车和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的补贴为2.50万元-5.50万元,对比2013-2015年新能源车补贴标准,2016年的新补贴标准针对续驶里程大于等于80km小于150km的电动车和增程式在内的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的补贴金额分别降低了6500元和1500元,而续驶里程大于等于250km的电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补贴金额分别提高了1000元和2.00万元;2017-2020年除燃料电池汽车外其他车型补助标准适当退坡,其中:2017-2018年补助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20%,2019-2020年补助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40%。二、对新能源汽车的政府采购政策2008年8月1日,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新购公务车应优先购买节能环保型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并要求把节能环保型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列入政府采购清单。2008年11月,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大规模推广应用工程首站在重庆启动,重庆市政府率先釆购10辆长安混合动力杰勋作为公务用车。2009年5月,2009年-2010年中央国家机关汽车协议供货对新能源汽车单独打包且未设淘汰率,加大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支持力度,比亚迪的F3DM双模电动车、长安混合动力汽车杰励、一汽丰田混合动力汽车普锐斯中标。2011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党政机关应配备使用国产汽车。对自主品牌和自主创新的新能源汽车,可以实行政府优先采购。配备享受财政补助的自主创新的新能源汽车,以补助后的价格为计价标准。进一步强调和明确了政府釆购对新能源汽车的优先釆购态度。2011年1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出台《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选用车型目录管理细则》,明确要求党政机关采购的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等新能源轿车扣除财政补助后价格不超过18万元。同时,国家准备将符合条件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品列入有关节能环保和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享受国家关于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等政府优先采购的政策。扶持政策。各级政府及公共机构将实行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强制性釆购,逐步扩大采购规模,至2015年新能源汽车釆购比例不得低于10%,节能汽车不得低于50%。在中央政府的要求和导向指引下,各地方政府也根据本地区情况紧锣密鼓地制定、出台新能源汽车相关政府采购政策。三、对新能源汽车的税收优惠政策目前,在新能源汽车方面,我国还没有制定专门的税收政策,其具体措施包含在一般汽车消费的税收政策中。从生产端来看,在研发投入、科技创新等新能源汽车相关生产性活动都得到了降低税率等优惠政策。从消费端来看,作为节能汽车的混合动力车型,2011-2015年,中重度混合动力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消费税和车船税;2011-2020年,凡购买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将免征车辆购置税。增值税:实施先征后退等政策,鼓励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科技创新及产品生产。自2005年起,对国家批准的定点企业生产销售的变性燃料乙醇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2008年12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规定:对销售自产的综合利用生物柴油,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2011-2020年,企业销售新能源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的增值税税率调整为13%。所得税:鼓励企业开发核心技术项目和新产品生产。根据2008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以国税发[2006]116号下发的《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对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符合国家新技术企业条件的,规定可以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另外,新能源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100%加计扣除。消费税:积极鼓励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及其配套产业的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33号)中明确规定汽车(税目)是指由动力驱动,具有四个或四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承载的车辆。电动汽车不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国家将电动汽车从小汽车的消费税税目中进行剥离,更加明确地体现了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的税收激励。车船税:对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免征车船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车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9号)的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对节约能源的车船,减半征收车船税;对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免征车船税。同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通过联合发布《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辆(船舶)减免车船税的车型(船型)目录》,其中对节能型乘用车和新能源汽车做出了明确的认定标准。四、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政策2015年9月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意见》提出,要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设计和指导。各地要将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有关内容纳入城乡规划。原则上,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或预留建设充电设施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分别为100%、10%、10%,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建一座公共充电站。随后,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工信部和住建部在系统内部联合印发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以下简称《发展指南》)。《发展指南》是10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配套文件。与《指导意见》重在指导具体工作开展有所区别,《发展指南》侧重于对未来对我国充电基础设施布局提供指导,不仅提出了我国“十三五”阶段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总体目标,而且还提出了分区域和分场所建设的目标与路线图。我国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目标是到2020年,建成集中充换电站1.2万座,分散充电桩480万个,满足全国50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官方统计资料显示,截至2014年底,全国共建成充换电站780座,交流充电桩3.1万个,为超过12万辆电动汽车提供充换电服务。分区域建设。《发展指南》将全国分为加快发展区、示范推广区、积极促进地区三个区域,并提出了分区域建设目标。首先,在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山东、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广东、海南等电动汽车发展基础良好、雾霾治理任务较重,应用条件优越的加快发展地区,新建充换电站7400座,充电桩250万个,满足266万辆电动汽车的需求。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7;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0.9公里;其他城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力争达到1:12,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力争小于2公里。率先建成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个雾霾防治重点区域的城际快充网络,各主要城市间实现互联互通。其次,在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江西、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等示范推广区,到2020年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超过4300座,分散式充电桩超过220万个,以满足超过233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8;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1公里;其他城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力争达到1:15,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力争小于2.5公里。加强与加快发展地区的互联互通,以高速公路为基础,逐步推进全国范围的城际快充网络建设。再者,在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等尚未被纳入国家新能源推广应用范围的积极促进地区,到2020年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超过400座,分散式充电桩超过10万个,以满足超过11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省会等主要城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12,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2公里;按需开展城际快充网络建设。《发展指南》还提出了分场所的建设目标。国家要求,结合公交、出租、环卫与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专用停车场所,适当补充独立占地的充换电站,新建超过3850座公交车充换电站,2500座出租车充换电站、2450座环卫与物流等专用车充电站。在居民区,建成超过280万个用户专用充电桩,鼓励有条件的设施对社会公众开放;在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写字楼和工业园区等单位内部停车场,建成超过150万个用户专用充电桩。鼓励有条件的设施对社会公众开放。在交通枢纽、大型文体设施、城市绿地、大型建筑物配建停车场、路边停车位等城市公共停车场所,建成超过2400座城市公共充电站与50万个分散式公共充电桩,满足临时补电需要。在城际高速公路服务区,2015年之前初步形成“四纵两横三环(四纵:京沪高速、京港澳高速、沈海高速、京台高速;两横:青银高速、沪蓉高速;三环: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的城际快充网络,建成超过500座城市快充站。2020年之前,形成“四纵四横”(四纵:沈海、京沪、京台、京港澳;四横:青银、连霍、沪蓉和沪昆)城际快充网络,建成超过1000座城市快充站。为了确保《指导意见》和《发展指南》落地,国家明确了组织实施体系。首先,根据《发展指南》各地方政府要承担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主体责任,将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纳入政府专项管理,建立由发展改革(能源)部门牵头、相关部门紧密配合的协同推进机制,明确指责分工,完善配套政策。在2016年3月底前,发布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制定出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并抓好实施。从地方政府层面来看,目前已有10个省市出台了充电基础设施的相关政策;已有15个省市出了新能源推广方面的政策,希望其余16个省(市、区)要加快这方面的研究和政策力度。
  • 08-25
    2021

    新基建开启充电桩建设新时代

    在新基建政策的加持下,拥有巨大潜力的充电桩市场受到了众多资本的追捧,一批新技术、新模式开始加快落地和应用。全行业投资或破百亿进入2020年,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开始站到了舞台中央。Car charging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即新基建),发展新一代信息网络,拓展5G应用,建设充电桩,推广新能源汽车,激发新消费需求、助力产业升级。这是自2009年新能源汽车“十城千辆”工程推广以来,与其相伴相生发展的充电桩,第一次被写进《政府工作报告》。紧接着,国家能源局也于6月22日印发了《2020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提出要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新能源汽车的充电保障能力。业界分析认为,作为新能源汽车推广的配套设施,充电桩市场规模将大幅放量,迎来黄金发展期。工信部发布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征求意见稿显示,预计到2030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将达6420万辆。根据车桩比1∶1的建设目标,未来十年,我国充电桩建设存在6300万的缺口,预计将形成万亿元的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市场。政策的扶持叠加光明的市场前景,使得各路资本开始加速布局充电桩市场。数据显示,目前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特来电、星星充电这四家国内充电桩领头企业自身的投资已接近60亿元,如果加上资本的押注以及其他企业的投入,业内人士预测,2020年充电桩全行业的投资或将轻松突破百亿元。据了解,除原有的运营企业外,华为、阿里巴巴等科技企业也在跑步入场。4月份,华为面向新能源领域推出了HUAWEI HiCharger直流快充模块,以解决充电行业运营成本高、设备生命周期短的痛点。5月份,华为又与特来电签署合作协议,推动桩联网建设和智能充电业务发展,要将充电桩打造为数据接口。阿里巴巴则选择用投资的方式进入赛道。三月底,蚂蚁金服旗下全资子公司投资充电桩运营商“简单充”,成为简单充的第二大股东,在充电桩未来的智能化竞赛中抢占了一个席位。而车企也在充电桩上作起了文章。今年年初,特斯拉就定下了年底前在中国布局4000+个超级充电桩的目标,两倍于过去5年的建设总量。6月3日,宝马公司也与国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通过直接接入后者的充电网络,以达到年底为车主提供的充电桩数量翻番的目的。换电模式迎来小“风口”充电设施的大规模建设带来了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一大批新技术、新模式开始被应用到充电设施领域。众所周知,电动车需要充电桩,就像燃油车需要加油站。如果不建充电桩,电动车就永远存在里程焦虑。为解决新能源汽车里程焦虑、充电时间长等关键问题,换电模式越来越受欢迎,成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一个小“风口”。据了解,充电基础设施主要有三条技术路线,一是传导充电,采用插枪的方式,二是无线充电,三是换电。与另两种充电模式相比,换电模式最大的优点就是更加高效和快捷,新能源汽车进入换电站后,只需要两三分钟就可以完成电池更换,比加油的时间还短。不仅如此,换电模式下电动汽车和电池是分离的,消费者只需购买新能源汽车,电池则可以采用租赁形式,大大降低了购买成本,顺便解决了新能源车残值低的问题。此外,通过对电池进行统一管理、集中慢充,能有效保证充电安全与电池寿命,而且换电模式还能帮助城市电网削峰填谷,消纳更多的可再生能源。实际上,私人充电桩的“建桩难”问题,一直是影响新能源汽车消费增长的关键瓶颈。北汽新能源新闻发言人连庆锋说,“据调研统计,中国大约有70%的汽车用户没有固定停车位,只有40%至50%的新能源汽车用户能够装上专属充电桩。”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EVCIPA)发布的数据也证实了这一点。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5月,通过该联盟成员内整车企业采样约109.5万辆车的车桩相随信息,其中建设安装私人充电桩74.9台,未配建私人桩数量34.6万台,整体未配建率31.6%,而居住地物业不配合、居住地没有固定停车位等因素成为未随车配建充电设施的主要原因。而换电模式之所以能够得到认可,根本原因就在于它有效解决了新能源发展的瓶颈问题,推动产业走向成熟。据介绍,作为国内最早对换电模式进行开发并投入大规模应用的企业之一,北汽新能源已在全国19个城市建成并启用了187座换电站,投入运营的换电车辆达1.8万台,累计完成换电480万次,换电车辆行驶总里程达到6.9亿公里,在安全、经济性、便捷性、标准化等方面形成一个通畅的闭环,已具备大规模推广的条件。除北汽新能源外,蔚来汽车、浙江时空电动等车企以及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能源企业均在积极布局换电站市场。截至目前,全国共有换电站430余座,主要分布在一线城市及新能源汽车推广较好的地区。建桩的最终目的是建网在我国,充电桩行业的发展目前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发生在2014年至2017年。这一时期,充电桩市场开始向民间资本开放,行业由此进入跑马圈地的阶段,粗放的经营模式下,不少企业在竞争中倒下了,活下来的公司也伤痕累累。2017年到2020年是第二个阶段。进入2017年后,随着市场上电动汽车电池产量的逐步稳定,加上电动汽车保有量的增长,中小运营商开始大批量涌现,市场呈现百花齐放的局面。从2020年开始,充电桩行业便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在充电桩运营商、充电设备制造商、充电用户高度分散的情况下,大家开始更加追求充电桩的网联化和数字化。事实上,伴随着新基建政策的落地,一个新的充电桩时代正在开启。赛迪顾问有限公司前不久发布的《电动汽车充电桩产业发展白皮书》认为,新时期的充电桩建设,应该与智能电网、物联网、5G通信、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车联网等高新技术紧密结合,打造“车—桩—电网—互联网—多种增值业务”的智能充电网络。也就是说,新基建下的新充电桩,“新”在建网而非建桩,而这样的智能充电网络,一方面可提升充电桩的利用率和企业盈利能力;另一方面可将产业链往后延伸,开拓各种大数据和其他增值服务,为充电桩行业带来新的盈利模式。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管理中心主任、电动汽车与储能分会副会长刘永东说:“经过近十年的努力,我们解决了充电设施有无的问题。下一个十年,充电设施应让消费者体会到新能源汽车科技革命的优势和充电设施助力能源革命的转变。”
  • 08-25
    2021

    政策利好下,充电桩行业迎来新的投资热潮

    2019年电动汽车的公共充电桩数量跃升60%,是过去三年来最大增幅,并超过了电动汽车本身的销量增幅。具体来说,全球慢充和快充充电桩数量达到86.2万个,中国占有其中60%份额。阻碍新能源汽车普及的诸多因素中,充电桩不足是最大因素。从2020年到2025年,中国充电桩设备市场将从62亿元跃升到439亿元,迎来爆发式增长。这一增长势头从2019年已经显现,去年中国公共充电桩的累计充电量同比上涨了189.76%。除了中国,世界各国也都在加紧部署充电桩建设。近期德国政府要求,每个加油站必须安装电动车充电桩,并将在电芯和充电基础设施方面再投资25亿欧元。美国则推出1410亿美元投资计划,包括开发电动车技术、铺设充电桩、降低充电费用等。2020年3月,中央提出要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作为“新基建”重点投资的7大新兴领域产业之一;4月,国家发改委产业发展司副司长蔡荣华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预计今年内完成100亿元的投资,新增公共充电桩约20万个,私人桩约40万个,新增公共充电站4.8万个。11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明确了未来5年新能源汽车发展目标,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到2035年纯电动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同时,《规划》还对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发展作出了规划,提出完善基础设施体系,要加快推动充换电、加氢、信息通讯与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等任务。在政策利好下,充电桩行业迎来新的投资热潮。11月26日,东风集团与国家电网签署合作协议,涉及充换电站、车配桩、充电桩互联互通、小区有序充电领域合作等方面;同日,特斯拉也将在上海建设充电桩生产工厂;25日,小桔充电公布与金固股份合作建设和运营新能源汽车充电场站。与此同时,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今年下半年开始复苏。工信部数据显示,截至今年9月,全国各类充电桩达到142万个。据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数据统计,6月-10月期间,充电基础设施增量达到17.6万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增量呈现回升态势。随着新能源行业发展,行业自然垄断属性让格局趋向集中,初期补贴造成当前长尾格局。特来电充电技术领先,随着市场化深入,预计其龙头效应将更加明显。
  • 08-25
    2021

    政策“破题” 新型充电桩超前布局

    编者按  充电桩建设正在政策加码中按下“快进键”。靠政策“破题”,适度超前布局充电桩已成为业界共识。在此风口下,各地抢抓机遇,加大充电桩行业支持和投资力度,加速科学布桩,推动行业发展升级。充电桩行业即将迎来新一波巨量投资,但绝不是简单的规模扩张,而是在与5G、大数据、工业互联网等其他新基建的基因融合中,建设更便捷、更智能、更节能的充电桩,打通汽车、能源、互联网等产业,构建起全新的数字化社会的骨架。  河北:加速充电桩深度布局  在石家庄市南二环路的一个超级充电站,一辆辆新能源汽车陆陆续续前来充电。在平山县,西柏坡纪念馆停车场新型充电桩项目已于4月下旬正式开工建设……  充电桩一直以来是限制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重要因素。靠政策“破题”,适度超前布局充电桩已是业内共识。随着新基建的提出,充电桩行业建设在政策加码下按下“快进键”,这也将带动新能源汽车“加速跑”。在此风口下,河北省也抢抓机遇,加大充电桩行业支持和投资力度,加速科学布桩,推动行业发展升级。  新基建加码 充电桩建设提速  在业内人士看来,充电桩和新能源汽车两者间是相互限制的关系,充电桩供应不足限制了新能源汽车的发展,而新能源汽车发展缓慢反过来抑制充电桩的发展。因此,靠政策支持“破题”,适度超前布局充电桩已经成为业内共识。  以石家庄为例,近年来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一直遵循“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和“合理布局、适度超前、桩站先行”的原则有序推进,目前已初步形成国家级高速公路服务区全覆盖、中心城区网格化布局,央企、民企、合资企业齐参与的良好局面。截至目前,石家庄共建成公共充电站518座,其中,大型快充站60座;公共充电桩6476个,专用领域和私人自备桩共建成19000个。  随着新基建号角吹响,充电桩行业建设也在政策加码下迎来新机遇。3月初,河北省发改委印发《关于加强重大项目谋划储备的指导意见》,提出加速谋划一批包括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在内的新型基础设施项目,为新技术、新产业发展提供保障。4月中旬,河北省新能源汽车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2020年河北省新能源汽车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要点》,提出到年底全省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将达到30万辆,累计建成充电站1970座、充电桩65625个。  据河北省能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河北省鼓励通过PPP、众筹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支持充电设施建设。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财政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支持政策,对充电设施用电实行扶持电价政策,充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抓住新基建风口,相关企业也在积极发力充电桩建设。  在石家庄市平山县,西柏坡纪念馆停车场新型充电桩项目已于4月下旬正式开工建设。国网平山县供电公司总经理刘亚民介绍说,该充电站将新建630千伏安箱式变压器一座,新建架空线路约16米,充电站设8个充电桩,能为中巴、轿车提供通用新型充电服务,切实满足游客环保出行需要。  据了解,新基建系列政策出台前,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今年原计划投资0.87亿元,建设改造充电设施项目41个。相关政策出台后,该公司将今年充电设施建设改造项目增至55个,总投资达1.28亿元,包括15个高速公路充电站项目、14个专用车充电站项目、9个公共领域充电站项目、9个居民小区充电设施项目、8个技改提升类项目,兼顾了各种需求。  “我们也将加大充电桩建设力度,让更多新能源汽车车主更容易找到充电设施。”石家庄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吕金立对记者说,截至目前,该公司在石家庄的充电桩数量已近1000个。  统一平台 方便车主“连电”  5月份,国网石家庄供电公司、国网河北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石家庄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签署三方战略合作协议,大力推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合作建设。  按照协议,三方将共享数据资源,充分利用配网运行实时信息、充电桩运行信息,助力政府平台开发建设,引导客户及时、快捷、经济享受充电服务;结合石家庄市老旧小区改造及“红色物业”建设,新建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桩300个;共同开拓石家庄市充电市场,利用公共停车资源,在车辆停放密集路段,建设600个直流快充桩,加快市区充电设施布局,打造智慧充电。  事实上,上述三方合作涉及的三个方向正是充电桩建设推广过程中面临的难题。一是充电桩运营企业多,未能集中到一个平台上;二是充电桩布局不合理;三是充电桩进小区面临一定阻碍。因此,科学布局、统一平台成为充电桩推广运营过程中必须解决的问题,只有解决了这些问题,才能真正方便车主“连电”。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科林电气”)是一家集电力产品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为一体的企业,旗下有多款充电桩产品。近日,首批20余台科林智能充电桩正式接入“国网电动社会桩开放平台”,通过“e充电”App对外运营。  科林电气副总裁王永表示:“当前各充电桩企业平台不能互通,各自的运维平台既需要钻研开发技术提高适用性,又需要大力推广引导用户使用,而国网电动汽车公司作为破局者,建设开放平台,统一行业平台接口,引导用户在同一平台使用所有充电桩,既能提高充电网络利用效率,也能减少桩企对平台推广的投入,大大提高了企业的运营效率。”  在充电桩布局方面,石家庄市提出将加快优化充电基础设施布局,继续在主城区内智慧泊车公司现有停车场和新建停车场、高架桥下闲置地块、大型综合体、加油和加气站、物流和工业园区、单位内部和新建居民区,合理规划布局充电基础设施。保定市提出优先结合居民小区或单位内部停车场、固定停车位建设;结合现有公交场站建设公交车专用充电站;结合车辆的工作及停放区建设环卫、物流等车辆专用充电站;在出租车集中停放区规划建设出租车充电站。定州市提出加快住宅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与改造,并在物流园、产业园、工业园等重点区域建设200个充电桩,初步形成覆盖主要建成区的城际快充网络。  更“智慧”才是新基建  科林电气是河北省电气行业的龙头企业。走进科林电气充电桩生产车间,一台台以“科林蓝”为主色调的充电桩依次排列。便携式、壁挂式、落地式……各式各样的充电桩让人眼花缭乱。“未来,充电桩不仅是充电设施,它将提供综合能源服务。在这个过程中,运营企业也将转型成为综合能源供应商。”科林电气副总工程师陈贺介绍。  在石家庄市特来电南二环路超级充电站,一辆辆新能源汽车陆陆续续前来充电。据介绍,这个有60个充电桩的充电站,每天可满足600台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它采用智能功率分配单元匹配车辆充电功率的变化,能高效满足电动车辆充电需求。  “新基建背景下,我们将以南二环路超级充电站为标杆,促进整个行业不断迈上新台阶。”吕金立介绍,充电桩行业又将迎来新一波的巨量投资,但绝不是简单的规模扩张,而是要建设属于下一代的更便捷、更智能、更节能的充电桩,促进行业升级。  业内人士认为,充电桩不只是独立的、物理的存在,其具有5G、大数据、工业互联网等其他新基建的基因。新基建将推动充电桩行业转型升级,促使该行业拥有更加快速和便捷的新一代充电技术,提升充电服务体验和质量;拥有新的智能充电技术,将物联网、大数据、5G通信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到充电桩领域,大幅提升充电桩的利用效率;拥有车电互联技术,充电桩将成为电力用户和电网之间的实时信息交流平台。(记者 刘桃熊)  福建:充电桩建设加足马力  走进厦门BRT第一码头站,站台的顶层,18台充电桩一字排开,一辆辆公交车驶进驶出。汽车一趟跑下来再充十几分钟电,就又能继续跑完全程。  作为全国首个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省近年来大力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建设,并先后出台多个专项规划与扶持措施,逐渐建设起“车桩相随、适度超前”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已建成充电桩超4万个  福建省近年来提出“电动福建”发展思路,全力打造新能源汽车及其配套产业集群。作为新能源汽车应用的关键环节之一,充电桩建设同样也快马加鞭,尤其是福州、厦门、泉州等几个中心地区更是形成互相追赶之势。  2019年10月,福建全省首座光储充一体化的充电站投运。该充电站位于泉州晋江滨江商务区公交站,占地3370平方米,设有公交车停车位20个,可同时为10部公交车辆快速充电,屋顶则为光伏雨棚。  从2015年试点充电桩运营开始,到2016年加快城市充电桩规划布局,再到2019年实现充电设施从“公共领域”走进“居民共享”,泉州市已从早期每个县域或辖区只有一个新能源汽车快充站,建设成半径5公里以内的充电服务圈。  厦门BRT日均载客量30万人次,是厦门市最为重要的交通线路之一。2019年,国网厦门供电公司与厦门公交集团合作建成厦门首批3座公交BRT充电站,推动厦门公交实现60%油改电。  作为全国“十城千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的试点城市之一,厦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起步较早。早在2010年,厦门便建成福建省首座电动汽车充电站——华荣充电站。历经十年发展,厦门全市充电运营商已达119家、充电站495座、充电枪9795根,全面覆盖厦门核心城区、边远山区、境内高速公路。厦门的充电设施建设整体呈现车桩相随、适度超前、市场化程度高等特点,满足了城市电动汽车的发展需求。  据统计,2015年底时,福建全省建设小型乘用车快速充电桩约410个、慢充桩900个;公交客车充电站19座,出租车充换电站18座。而至2019年12月底,全省已建设充电站2174座、换电站28座,充电桩达42486个,公共充电桩建成数量达到全省“十三五”目标任务的88%。全省公共充电桩桩车比约为1:3.44,高于国家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1:7的要求,能较好满足当前电动汽车充电需要。  充电桩处超前布局阶段  国网福建电力营销部智能用电处处长郑鹏介绍,与传统的燃油汽车17%左右的能源转化效率相比,电动车的能源转化效率在80%以上,十分环保节能。此外,用电的安全性、能源来源的可持续性都好于燃油,因此电动汽车的发展从长远来看潜力巨大。  而充电桩作为电动汽车的基础配套,也是带动电动汽车应用、普及的关键环节之一,因此成为近年来行业企业关注的焦点。以福建为例,充电桩建设主体十分多元,既有国家电网这样的大型国企,也有特来电等民营充电设施建设企业,此外,比亚迪等车企,滴滴、曹操等打车平台企业也都在投入充电桩建设。  《经济参考报》记者走访看到,激烈的竞争之下,充电桩设施在不断发展的同时,相应的服务措施也在加紧跟进。在厦门市,设置在公共场所的充电桩站,多数还会配有休息室等服务设施,里面配备按摩椅、食品饮料等,司机在等候汽车充电的同时,可以选择去休息室小憩或者吃个便饭。  “充电桩将会改变人们的汽车使用习惯。就像我们在手机闲置时就会给手机充电一样,车只要一停下来,司机就会找附近的充电桩进行充电,而不必担心车辆会在行驶途中突然没电。”国网厦门供电公司党委宣传部陈林晗说。  不过,多位业界人士指出,目前充电桩整体仍处于超前投入阶段,新能源车数量少,充电桩整体利用率较低、运营亏损等问题普遍存在,盈利模式仍在探索当中。  以厦门市为例,截至2020年6月,全市共有各类型机动车143.0万辆,其中,新能源车总共仅有4.8万辆,电动汽车更是只有3万辆。  从充电桩布局来看,目前也很不平衡。在车流量密集的中心城市主城区,充电桩利用率高,分布数量多;而在城市远郊、普通县城、高速服务区等新能源车辆少的区域,只能依靠国企先期建设投入,培育市场需求。  国网厦门供电公司副总经理钟小强表示:“将会持续推动优化充电桩空间布局,既推动市区、核心区的布局,也重视边远地区、高速公路的布局,发挥国企顶梁柱的作用与担当。”  充电设施网络将快速发展  为加快新充电桩建设,福建省近年来先后制定了《福建省“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关于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方案》等多个专项规划与扶持措施,要求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力争小于2公里。  根据相关规定,2017年至2020年,福建省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继续给予适当补助。允许新能源汽车充电项目采用箱式变电站的配电方式,省电力公司负责按照适度超前原则做好相关电力基础网络改造和建设,并负责从产权分界点至公共电网的配套接网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不收取接网费用,等等。  “从电动汽车充电电价来说,不含服务费,福建省是全国最便宜的,一度电价格目前才0.29元。”郑鹏说。  2020年,福建省的充电桩建设仍将快速发展。据福建省发改委介绍,2020年,福建全省计划投资8.88亿元,新建公共充电桩7000个。国网福建电力有限公司也介绍,2020年将投入资金2.9亿元,建设充电桩2500个,全面建成“三纵八横”高速公路充电网络,并逐步实现全省县域快速充电网络全覆盖。  此外,福建省持续推进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也将利好充电桩利用率的提升。福建省要求,2020年全省城市公交车全部更新为新能源汽车;全省适宜应用新能源汽车的公路客运车辆新能源汽车占比超过50%;全省城市巡游出租车、网约出租车等城市出租车及分时租赁车辆新能源汽车占比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分时租赁车辆实现电动化;全省城市环卫和物流等城市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占比达到50%以上。  业内人士认为,受制于汽车电池技术,目前电动汽车的经济成本优势在私家车上感受并不是很明显,导致私家电动汽车普及率较低。但随着电池技术的进步、私家电动汽车保有量的持续提升,充电桩市场必将出现爆发式增长。  “从发展速度来看,2019年全省充电桩的售电量超过8亿度,充电桩充电量每年都有两三成的增长。随着新能源车辆的持续增加,充电桩充电量预计仍将保持快速增长势头。”郑鹏说。  “我们将完善居家充电服务,以居民区充电设施网络布局为重点,全面推广智能有序充电技术,从根本上探索解决购车用车的里程焦虑问题。”钟小强表示,接下来,厦门电力部门将推动有序充电和私人充电桩模式落地,形成“慢充为主、快充为辅”的布局。(记者 邰晓安)
  • 08-25
    2021

    新能源车充电配套发展再获政策支持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5月20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提升充换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针对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布局、城乡充换电网络、电网配套等当下阻碍充换电设施布局的痛点,给出了明确的解决办法。  另据充电行业专家透露,快充将成为技术发展的重要方向,部分技术标准正在加快推进中。  20日,充电桩股应声大涨。截至收盘,充电桩指数上涨1.81%,奥特迅收于涨停,中能电气、金冠股份、九洲集团、国电南自、特锐德等个股涨幅居于前列。  新建居住区、高速公路、东中部地区充电布局将有明确目标  同一天举行的第一届中国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技术创新大会上,来自国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专家直言,目前居民区充电桩建设落地难,私人购买新能源乘用车仍然有约30%的用户尚未配置固定车位私人充电桩。存量小区固定车位不足,大部分新建小区未严格落实有关文件关于100%配建或预留充电机安装条件等相关要求。  最新发布的《意见稿》提出,要严格落实新建居住社区配建要求。新建居住社区要落实100%固定车位预留充电桩建设安装条件,需将管线和桥架等供电设施建设到车位以满足直接装表接电需要。各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在新建住宅项目规划报批、规划验收环节依法监督。  对于存量小区,《意见稿》要求,各地充电基础设施主管部门会同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制定既有居住社区充电桩建设改造行动计划,明确行动目标、重点任务和推进时序,细化年度工作任务和建设项目库,纳入重点工作统筹推进。  《意见稿》提到,要结合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推进乡镇充换电设施建设,研究纳入各地综合督查考评范围。到2025年,东中部地区省份力争建成不少于10个“示范乡镇”和30个“示范村”。  《意见稿》还提出,各方还要加快高速公路快充网络有效覆盖。力争到2025年,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覆盖率不低于80%,其他地区不低于60%。  电网配套、财政支持力度也将跟上  众所周知,电动汽车充换电网络布点与电网以及场地密不可分。国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专家在谈及充电站规划布局的政策建议时表示,要加强与地方配电网规划、交通系统规划等相关支撑配套行业相衔接,统筹有序发展。  《意见稿》对电网企业和地方政府提出了明确要求,电网企业要做好电网规划与充换电设施规划的衔接,加大配套电网建设投入。配套电网建设改造成本纳入输配电价回收。各地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对充换电设施配套电网建设用地、管路通道等资源予以保障,合理提高配套电网建设用地和廊道资源预留标准,加大工程建设协调推进力度。电网企业还被要求为充电运营企业和个人业务办理提供契约式服务、实施限时办结。  在财税金融支持方面,《意见稿》提出,将强化对高速公路、乡镇、居住社区等保障型充换电设施的补贴支持和税收优惠力度。建立与服务质量挂钩的运营补贴标准,进一步向优质场站倾斜。加强大功率充电、车网互动等示范类设施的补贴力度,促进行业转型升级。还要将符合条件的充换电设施以及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投资纳入新基建专项债券和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支持范围。由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通过多种渠道,为充换电设施建设提供长期低成本资金。鼓励保险机构开发适合充换电设施的商业保险产品。  快充将成重点发展方向,多项技术标准正在推进  著名新能源汽车产业专家、欧阳明高院士在20日的公开发言中表示,快充将成为电动汽车充换电技术的重要发展方向。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专家透露,有多项涉及充换电的技术标准正在不同的推进阶段。下一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充电设施标委会将发挥平台作用,促进车桩协同发展,以GB/T18487.1为核心,推动ChaoJi标准体系建设。立项GB/T20234.4、修订GB/T18487.1,GB/T27930等开展超级充电示范,加强技术验证与优化推进ChaoJi标准国际化,实现国际国内同步。  该专家还表示,将加快开展换电标准制修订,促进重卡换电和共享换电发展。加快无线互操作标准制定,推动无线充电产业化进程。加快车网互动标准制修订,促进电动汽车与智慧能源融合发展等。
  • 08-25
    2021

    买电车先看什么?一文搞懂充电桩

    2020 年被认为是新能源汽车市场化发展的元年,受国家针对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免征购置税时间延长等一系列提振政策的影响,很多消费者都在这一年里购买了新能源汽车。而说到购买新能源汽车,很多朋友首先顾虑的问题可能是:续航够不够用?充电麻不麻烦?的确,新能源汽车某种程度上就像我们用的智能手机,带着手机在外面,不少人都有一种 “续航焦虑”,好在手机没电了,我们可以随身备一个充电宝,而新能源汽车没电了,找充电桩会像找充电宝一样简单吗?目前充电桩在国内的发展到底是一个怎样的情况?今天IT之家不妨就和大家讨论一下。新能源汽车和充电桩行业双双增长,势头大好新能源汽车的充电桩,就是传统燃油车的 “加油站”,为新能源汽车提供充电服务。目前充电桩主要有私人充电桩、公共充电桩和专用充电桩这几类。本次IT之家要说的主要是公共充电桩。公共充电桩,就是可以为所有社会车辆服务的充电桩,按照技术路线分主要有交流充电桩和直流充电桩两种。充电桩给汽车充电,和充电器给手机充电类似。充电桩从电网中获得的电是交流电,这种交流电无法直接充到汽车里,中间必须要经过变压、整流的过程,将交流电转成直流电,才能充给汽车。这个变压、整流的模块如果内置在充电桩里,交流电经由充电桩就可以变成直流电输出,那么这个充电桩就是直流充电桩。如果充电桩里没有变压、整流模块,而是直接输出交流电,然后通过汽车的车载充电机完成交流电到直流电的转化工作,那这个充电桩就是交流充电桩。通常来讲,直流充电桩功率大,故充电速度快,但容易影响电池寿命;而交流充电桩通常充电速度较慢,但也可以做快因此,目前的快充充电桩大部分都是直流充电桩(也有交流的),而慢充充电桩基本都是交流。我国的新能源汽车市场从 2015 年开始一直持续快速地增长。从下面这张图就能看到,无论是纯电动汽车还是其他类型的新能源车,保有量从 2016 年到 2019 年的增长率一直保持在 40% 以上,而其中纯电动车的占比则稳定在 80% 左右。2020 年虽然受到疫情影响,但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信息,去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达到 136.6 万辆和 136.7 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7.5% 和 10.9%。新能源汽车市场的蓬勃发展,考验着充电桩建设的完善度。以我们本次重点要说的公共充电桩来看,2015 年到 2019 年,我国公共充电桩的保有量从 5.8 万台增长到 51.6 万台,发展非常迅猛。2020 年 3 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会议指出要加快 5G 网络、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进度,而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是 “新基建”的重要领域。在此背景下,充电桩产业还将迎来新一轮增长。公共充电桩,多方参与的行业结构总体来说,我国的公共充电桩行业发展有几个重要阶段。从 2006 年比亚迪建成首个电动汽车充电站开始,到 2014 年前后,都是国家主导的早期建设发展阶段。2015 年,民间资本涌入公共充电桩市场,2016 年,我国出台并实施了充电桩新国标,解决了车桩不统一的问题,自此资本大规模涌入市场,到 2018 年增加 14.7 万个充电桩,这段时间可说是公共充电桩的集中爆发期。2019 年至今,公共充电桩市场进入调整,而随着充电桩建设被纳入 “新基建”,可以预见公共充电桩将进入更成熟、稳步的发展阶段。而从产业层面看,公共充电桩的产业结构主要有三大块,分别是供应端、运营端和支持端。其中供应端主要是充电桩设备制造商、电力供应商、场地供应商等。运营端主要是对充电桩安装、运维、平台管理等,也就是充电桩的实际运营者,包括专门的充电桩运营商、新能源汽车企业以及一些第三方充电平台。支持端主要负责运营过程中的细节,如地图导航、找桩、支付等,例如第三方的地图平台、支付平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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